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要求,2018年8月28日,中電云和光伏發電有限公司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名單附后)或由相關單位人員出具驗收意見,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中電云和光伏發電有限公司中電云和黃源15兆瓦林農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意見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1、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本項目位于云和縣崇頭鎮夏家垟村,項目總用地面積約為279330平方米,總投資約10000萬元,建設裝機容量為15兆瓦林農光互補地面分布式光伏電站。同時,項目將在光伏電池板空隙種植農林作物。建設內容為15MWp光伏發電系統,主要包括光伏電池組件區、35kV開關站等設施。
2、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15年12月16日,云和縣發展和改革局以云發改能源涵[2015]5號文件對該工程《關于要求出具中電云和黃源15兆瓦林農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服務聯系單的請示》發服務聯系單。2016年2月,中電云和光伏發電公司委托浙江竟成環境咨詢有限公司編制了《中電云和光伏發電公司云和黃源15兆瓦林農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16年5月30日,云和縣環境保護局以云環審[2016]24號文件對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進行了批復。
3、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總投資約為10000萬元,實際環保投資為13.7萬元,占工程總投資的0.14%。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現場調查,本項目實際建設內容和原環評建設內容相比基本一致,無重大變更。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1、項目廢水主要為職工生活污水和光伏電池組件表面擦洗廢水,生活污水排入生態廁所,由當地農民定期清掏,用作農肥;光伏電池組件表面擦洗廢水產生量較小,直接用于地表植被的綠化;
2、項目光伏組件通過采用低度傾角安裝,且光伏組件表面自身有防反射涂層減少項目造成的光污染。
四、環境保護驗收調查結果
1、水環境影響調查
該項目廢水主要為光伏電池組件表面的清洗廢水。項目所在地雨水較多,空氣質量好,清洗廢水產生量較小,直接用于地表植被的綠化。
在光伏發電區不設辦公點,偶爾巡查時工作人員產生的生活廢水經生態廁所處理后,農民外掏用于農作物的種植,項目無廢水外排。
綜合以上分析,生活污水落實了環評階段提出的環保措施并且符合要求,實現廢水不外排,項目試運行期間未對周圍水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2、光污染影響調查
該項目光伏電池組件采用低度傾角(24°)固定安裝,最低點離地面1.4米,同時電池組件表面自身有防反射涂層,對陽光的反射以散射為主。目前發電廠周圍無人居住,試運行期間光污染未對周邊造成明顯影響。綜上所述,根據環境影響調査,該項目已采取了較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滿足環保要求,沒有對周圍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五、驗收結論
該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基本落實了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配套建設了相應的環境保護設施,針對生態、廢水等方面的環境影響采取了一定的減緩和修復措施。經對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本項目基本符合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條件,并已按檢查組建議要求,完善相關資料,可以通過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
公示期:2018年9月10日-10月12日
聯系人及電話:葉禮貴 13599390738
公示網址:http://www.kangxin8.cn/index.asp